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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缴纳金

http://www.caexpo.com 2006-04-14
  依据1991年雇员公积金法,最低缴纳金如下:
  • 雇主 - 雇员月薪的12%
  • 雇员 - 雇员月薪的11%

  所有的外籍劳工与员工以及他们的雇主豁免缴纳,但他们可选择缴纳如下:

  • 雇主 - 每人每月5.00令吉 (1.33美元)
  • 雇员 - 雇员月薪的11%

  社会保险机构 (SOCSO)管理两项社会保险计划,照顾月薪不超过3,000令吉 (796美元) 的员工。一旦投保后,员工将须继续受保,不管薪金多少,但最高的缴纳金是基于月薪3,000令吉 (796美元) 计算。

  工伤保险计划的缴纳金:

  • 雇主 - 雇员月薪的1.25%
  • 雇员 - 无

  失能养老金计划的缴纳金:

  • 雇员月薪的1%,由雇主与雇员平分。

  人力资源发展基金 (HRDF)是以征收和补助的方式操作。已缴纳予基金的雇主有资格获得培训拨款以支付或津贴培训马来西亚员工的开销。制造业公司的缴纳方式如下:

雇佣50名或以上雇员的公司(从1993年1月1日起生效)

 

雇员月薪的1%

 

雇佣10至49名雇员,而缴足资本为250万令吉(663,130美元)或以上的公司(从1995年1月1日起生效)

 

雇员月薪的1%

 

雇佣10至49名雇员,而缴足资本少于250万令吉(663,130美元)的公司, 可选择向人力资源发展基金登记(从1996年8月2日起生效)

 

雇员月薪的0.5%


   注:1美元 = 3.77令吉

  
来源:马来西亚工业发展局
  责编:吴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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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专题责编:吴少玲 制作:王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