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食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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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税和贸易总协定(现为世界贸易组织,即WTO)的规定,泰国从1995年开始制定其食糖进口配额。至于给食糖出口商提供财政援助方面,由于泰国政府与WTO之间签有出口补贴方面的协议,2003年开始泰国政府已终止了给食糖产业提供一揽子贷款。官方消息报道说,三年前(2001年),泰国食糖产业的一揽子贷款主要来自泰国进出口银行(EXIM)(泰国银行把食糖产业贷款所需资金打入进出口银行账户,然后进出口银行又把该笔资金发放给食糖产业),不过政府的此项贷款不如从商业银行融资合算。但今年商业银行在给制糖企业提供贷款时更加小心,因为政府的政策中仅对限产内的6500万吨甘蔗提供支持,对超出的部分不予以补贴。

  由于各国均不同程度地对其糖业进行补贴,尤其是欧盟对其糖业的补贴额较高,泰国蔗&糖管理委员会去年批准从泰国国有蔗&糖基金中拨款700万泰铢(约17.5万美元)资助泰国蔗&糖公司(TCSC)与澳大利亚和巴西开展合作,共同向世界贸易组织(WTO)起诉欧盟的糖业补贴政策;此外,泰国同时还联合全球糖业联盟的13个产糖国共同推行食糖贸易改革和推动食糖贸易自由化。全球糖业联盟成员国包括澳大利亚、巴西、印度、加拿大、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洪都拉斯、萨尔瓦多、危地马拉、巴拿马、南非、智利和泰国。

泰国自1995年来各年的食糖进口配额数量

年份

进口配额(吨)

关税税率(%)

配额内

配额外

1995年

13,105.00

65

103

1996年

13,177.78

65

102

1997年

13,250.56

65

101

1998年

13,323.33

65

100

1999年

13,396.11

65

99

2000年

13,468.67

65

98

2001年

13,541.67

65

98

2002年

13,614.44

65

96

2003年

13,678.22

65

95

2004年

13,760.00

65

94

 ■专题责编:郭婷  
 ■专题制作:朱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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