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国家的政策、市场现状以及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提高我国摩托车产品的出口价格,鼓励出口高质高价的摩托车。物美价廉是中国摩托车的竞争优势,但是从越南和印度尼西亚的摩托车市场来看,激烈的价格战,导致中国摩托车的售价过低,甚至影响了中国摩托车的质量,形成恶性竞争。这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利益和整体形象,而且容易落丐低价倾销的口实,是一种自杀短期行为。从印尼市场来看,中国摩托车的低价格导致二手车的价格更低,使得消费者很难取得银行的贷款,无法开展消费信贷,从而在与日资企业的竞争中处于劣势。因此,提高我国出口摩托车的价格是当务之急的一项工作。建议在以后的摩托车出口招标工作中,把提高出口价格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在明年的招标工作中,要突出提高出口销售价格的特点。招标办要督促摩托车出口价格协调小组工作进一步提高出口同行协议价;中标的计算公式中要明显提高价格因素的权重,激励企业提调高售价;对于违反规定低价出口的企业,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2)贯彻以质取胜的原则,采取切实措施,严格把关,促进我国出口摩托车质量的提高。目前我国没有适用于摩托车的专用检测标准,也无专用的质量认证体系。对于提高摩托车出口质量检验水平极为不利。从近期来说,一方面我国的商检部门应制定相应的摩托车安全、运行、排放等质量标准;另一方面要求我国摩托车质量检测所坚持标准,严格出具出口质量许可证,确保出口高质量摩托车,逐步消除国外市场对中国摩托车质量差的不良印象,提高中国摩托车的知名度。
(3)整顿摩托车市场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2003年出口任务繁重,决不能因整顿摩托车市场而影响今年出口任务的完成。根据这次考察的情况,2003年摩托车市场仍然不错,应鼓励企业出口,但对一些产品质量较差的企业和规模较小的企业要限制,今年主要是把招标的规矩定好,整改的方向走好,为明年进一步整顿打好基础。
(4)鼓励和支持摩托车生产企业在其销售国建立专卖店和售后服务网络。为此,将在我国摩托车出口招标、出口政策制定、外贸发展基金等方面,重点支持我国摩托车生产企业,鼓励其积极开拓销售渠道,通过提供提高质量的售后服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创造精品名牌。
(5)加强与驻外经商参室的联系与沟通。外经贸部有关司局和机电商会应与摩托车出口主要市场的经商参室建立定期的热线联系,及时向其通报或抄送国内与摩托车有关的产业政策、出口政策和其他信息,经商参室具有了解所在国的市场信息、政策变动信息、我国摩托车出口企业在外情况等第一手资料,通过经商参室与所在国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协调,给予我国摩托车产品出口企业以大力支持。
(6)积极探索并尽快建立中国摩托车产品出口反倾销预警机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形势需要,巩固和扩大我国摩托车产品出口,应首先在越南、印度尼西亚等主要市场建立由企业、所在国经商参室、外经贸部和机电商会组成的多层次的摩托车产品出口反倾销预警机制,积极收集、反馈所在国家的反倾销动力向,以做出快速反应。并根据实际需要,将这种预警机制的范围扩大到全球其他市场。
(7)建立与上述三国政府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渠道。在与印民尼西亚海关总署和印度外贸总局的会见中,对方均提出要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合作与沟通。对此,可考虑由我国外经贸部有关部门或通过经商参室与对方有关部门直接或间接的快速协调和沟通机制,及时向对方通报关于摩托车进出口信息和政策变动信息,从而便于我国政府部门的宏观管理,这对及时解决我国企业在该国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消除误解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8)充分发挥商、协会和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一方面,在主要市场鼓励和支持由我国摩托车出口企业及所在国的中资或合资企业建立中国摩托车厂家协会或协调小组,并在政策与信息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和引导,以促进企业之间的自律和互律,共同形成合力。另一方面,加强我国机电商、协会与三国有关商、协会之间的经常性联系,如与越南摩托车协会、印度机动车生产商联合会、印度商人商会、印度汽车经销商协会等,建立经常性联系渠道,互通信息、帮助我国摩托车生产企业在所在国取得该组织的支持与帮助。
(9)鉴于摩托车产业对某些地方经济的影响很大,整顿市场必然会影响部分企业的暂时利益。因此,必须加强与地方政府的联系和沟通,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和支持,才能将招标工作做好,才能使我国摩托车出口逐步进入良性循环。
总之,规范我国摩托车市场的出口秩序,搞好摩托车产品出口招标工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既要扩大摩托车产品出口,又要防止摩托车假冒伪劣产品的出口,既要鼓励我国摩托车企业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又要遏制我国摩托车企业的自相残杀、低价恶性竞争,这对摩托车出口工作是一个要求,更是一个挑战。
来源:摩托车商情网
责编: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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