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南博网 > CAFTA化妆品降税情况简析
 

从出口看

http://www.caexpo.com 2006-05-24

   从出口来看,2005年我国对东盟出口化妆品6023.3万美元,主要产品有美容品、化妆品、护肤品、剃须用制剂、人体除臭剂、工业香精、精油等。

  从具体产品来看,我国对东盟出口最多的为工业用混合香料及以香料为基本成分的混合物和制品(食品或饮料工业用除外,税目3302.9000),2005年出口额达到1014.8万美元,占化妆品总出口额的16.8%;其次为神香及其他通过燃烧散发香气制品(税目3307.4100),出口额837.0万美元,占总出口额的13.9%;第三位是美容品或化妆品及护肤品(唇、眼、指甲、趾甲用及香粉除外,税目3304.9900),出口额769.2万美元,占总出口额的12.8%;第四位是桉叶油(包括浸膏及净油,税目3301.2960),出口额492.7万美元,占总出口额的8.2%;第五位是牙膏(税目3306.1010),出口额491.4万美元,占总出口额的8.2%;第六位是香粉(税目3304.9100),出口额391.0万美元,占总出口额的6.5%。以上几种产品的出口额占我国对东盟油料作物总出口额的66.2%。

  责编:黎黎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