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 边 外 交
http://www.caexpo.com 2006-04-26

  1、双边政治关系回顾

  中国与印尼于1950年4月13日建交。1965年印尼发生“9·30”事件后,两国于1967年10月30日中断外交关系。

  20世纪80年代,两国关系开始松动。1989年钱其琛外长在日本分别与印尼总统苏哈托和国务部长穆迪约诺就复交问题举行会晤。同年12月,两国就关系正常化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会谈,并签署会谈纪要。1990年7月印尼外长阿拉塔斯应邀访华,两国发表《关于恢复两国外交关系的公报》。

  1990年8月8日,李鹏总理访问印尼期间,两国外长分别代表本国政府签署《关于恢复外交关系的谅解备忘录》,宣布自当日起正式恢复两国外交关系。

  复交后,双边关系得到全面恢复。杨尚昆主席(1991年6月)、乔石委员长(1993年7月)、江泽民主席(1994年11月)、朱镕基副总理(1996年5月)先后访问印尼。印尼总统苏哈托(1990年11月)、国会议长苏胡德(1991年10月)、副总统苏达尔莫诺(1992年4月)、最高评议院主席苏多莫(1997年11月)、总统瓦希德(1999年12月)先后访华。1999年底,两国就建立和发展长期稳定的睦邻互信全面合作关系达成共识。

  近几年,中印尼关系进入一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两国领导人保持经常互访和接触。胡锦涛副主席(2000年7月)、朱镕基总理(2001年11月)、李鹏委员长(2002年9月)先后访问印尼。梅加瓦蒂总统(2002年3月)、人民协商会议主席阿敏(2002年4月)、国会副议长法特瓦(2003年4月)访华。2000年5月两国签署《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成立由双方外长牵头的政府间双边合作联委会。

  2004年,时任印尼政治安全统筹部长苏希洛(2月)、外长哈桑(4月)访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10月)、国务委员唐家璇(11月)访问印尼;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分别在智利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11月)和老挝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11月)期间与苏希洛总统会晤。2005年1月,温家宝总理前往雅加达出席东盟地震海啸灾后问题领导人特别会议期间与苏希洛会晤。2005年4月,胡锦涛主席赴印尼出席2005年亚非峰会及万隆会议50周年纪念活动,并对印尼进行国事访问。访问期间,两国元首共同签署发表了关于中印尼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两国外交部自1991年起建立磋商机制,迄今已举行8轮磋商。两国除互设使馆外,印尼在广州和香港分别设有总领馆,双方就中国在泗水设立总领馆达成协议。

  2、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两国经贸合作发展顺利。复交后双方签订了《投资保护协定》、《海运协定》、《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并就农业、林业、渔业、矿业、交通、财政、金融等领域的合作签署了谅解备忘录。1990年两国成立经济贸易技术合作联委会,迄已召开6次会议。2001年底,双方将农业、能源和资源开发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确定为经贸合作重点领域。2002年3月成立两国能源论坛,9月召开首次会议。

  2004年两国贸易额134.8亿美元,同比增长31.8%。其中我出口62.57亿美元,进口72.23亿美元,分别增长39.6%和25.7%。2005年1至4月53.87亿美元,增长39%。印尼为我第17大贸易伙伴。

  双向投资逐步展开。截至2004年底,印尼来华投资协议金额27.7亿美元,实际投入13.7亿美元;我在印尼投资额8000万美元;我与印尼方签订承包工程和劳务合同总金额22.2亿美元,完成营业额10.33亿美元。2002年,双方签署了中国政府向印尼政府提供4亿美元优惠出口信贷协议、福建液化天然气项目资源采购协议。2005年,双方签署中国政府向印尼政府提供3亿美元优惠出口信贷协议。1996年6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在雅加达开业。2003年4月中国银行在雅加达复行开业。

  3、其他领域的交往与合作

  两国在民航、科技、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发展。1991年1月签署航运协定,开辟直飞航线;1992年1月签署新闻合作谅解备忘录,新华社在雅加达开设分社。1994年签署旅游、卫生、体育合作谅解备忘录,启动互派留学生项目。1997年两国成立科技合作联委会,迄已举行两次会议。2000年5月签订《关于在印尼举办汉语水平考试的协议书》。同年7月签署《刑事司法互助条约》。2001年11月重新签署《文化合作协定》。2001年印尼正式成为中国公民自费出境旅游目的地国。

  双方地方政府交流趋于活跃。目前,两国已缔结的友好城市和省际关系有:成都市—棉兰市、漳州市—巨港市、北京市—雅加达特区、广东省—北苏门答腊省、福建省—中爪哇省、云南省—巴厘省。

  4、双边关系中的问题

  1998年5月印尼骚乱期间发生针对华人的暴力事件,中国政府多次提出外交交涉并通过其它方式表示关切,要求印尼政府彻底查处有关事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华人正当权益。近年来,印尼政府逐步采取措施,取消了原有部分限制和歧视华人的政策。

  5、重要双边文件

  1990年7月,钱其琛外长与阿拉塔斯外长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关于恢复两国外交关系的公报》。

  2000年5月,唐家璇外长与阿尔维·希哈布外长在北京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未来双边合作方向的联合声明》及《关于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政府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的谅解备忘录》。

  2005年4月,胡锦涛主席与苏希洛总统在雅加达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印度尼西亚共和国关于建立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宣言》。


南博网综合(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网)
责编: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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