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老双边关系
http://www.caexpo.com 2006-07-5

  中国和老挝是山水相连的友好邻邦,两国人民自古以来和睦相处。1961年4月25日中国和老挝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两国保持睦邻友好。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两国关系曾出现曲折,1989年中老关系恢复正常。10多年来,中老双边关系得到全面恢复和发展,两国领导人频繁互访,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卫生等领域的友好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双方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保持密切协调与合作。老挝政府坚持一个中国的立场,支持中国人民和平统一祖国大业。2005年,中老关系持续稳步发展,各领域交流与合作不断深化。

  老挝政府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支持中国和平统一大业。2005年3月14日,老挝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及国会外事委员会主任赛宋蓬分别发表声明和谈话,支持中国全国人大通过《反分裂国家法》,重申老挝一贯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坚定支持中国政府和人民按照“一国两制”原则、为实现国家和平统一而作出的各种努力。  

  两国外交部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两国外长已实现互访。1992年,老挝在昆明设立总领事馆。1999年,两国就老挝在香港开设总领事馆达成协议。

  中老两军关系顺利发展,中国军队领导人迟浩田、张万年、于永波等先后访老,老挝副总理兼国防部长朱马里等军队领导人多次访华。1989年以来,中老双方先后签订了文化、新闻合作协定及教育、卫生和广播影视合作备忘录。两国文艺团体、作家和新闻记者往来不断。中老两国于1990年开始互派留学生和进修生。

  中老两国有着500公里的共同边界。1991年10月,两国在北京签署了《中老边界条约》。此后,双方先后签署《中老边界议定书》、《中老边界制度条约》和《中老边界制度条约的补充议定书》。两国政府通过友好协商,在较短的时间内圆满解决了边界问题,为国与国之间通过和平谈判解决边界问题树立了典范。中老边界已成为一条和平、友好与稳定的边界。

  本期专题责编: 金阳
  制作:朱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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