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进口关税最高为40%,主要为农产品、高档消费品和小汽车等,最低为5%,外国投资企业进口原材料和设备优惠关税为1%(现已取消)。 老挝于1997年加入东盟,按东盟自由贸易区的要求,东盟主要国家于2003年将关税降到0-5%水平,老挝被获准在2008年年底前将关税降到0-5%水平,按规定需每年有计划地降低关税。老政府目前正在争取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老挝对外资企业营利所得税(Profit Tax)税率分成六类。
外资事业六类营利所得税:
部门及产业类别 |
税率 |
道路、桥梁、灌溉等建筑、
植林、作物栽培、农产品、
畜产加工 |
20%
|
下列产品开采及加工:矿产
(不包括石油、金属或宝石)
林产品(不包括木材)、药品
类、教育用品、建材制造、
电力工业、重工业 |
25%
|
石油与木材之开采及加工 |
30% |
消费品工业、其他建筑、维
修及服务 |
35% |
金属及宝石之开采及加工、
旅馆业、高级餐厅、休闲业 |
40%
|
贸易、银行、保险 |
50% |
本期专题责编:
金阳
制作:朱浩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