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 资 奖 励
http://www.caexpo.com 2006-07-6

投资环境主要优势

  1、实行开放的自由市场经济政策,经济活动高度自由化。2003年某国际组织对170个国家和地区的经济自由度进行排名,柬埔寨排第35位,与日本同一名次,远高于周边国家;

  2、美、欧、日等28个国家给予柬普惠制待遇(GSP);对于自柬进口纺织服装产品,美国给予较宽松的配额和减免增收进口关税、欧盟不设限、加拿大给予免征进口关税等优惠措施,吸引了以中国(含港、澳、台)为首的纺织服装出口受限国家和地区来柬投资。在柬的200余家纺织服装企业中,80%以上来自中国(含港、澳、台);

  3、世界七大奇观之一的吴哥古迹等旅游风景区,每年吸引着数十万的外国游客,同时也吸引着具有国际管理经验的外商投资其酒店等旅游产业。

柬有关投资政策规定

  柬无专门的外商投资法,其吸收外资的法规政策主要体现在“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和文件中,主要有:

(一)投资保障

  1、对外资与内资基本给予同等待遇。除柬宪法中有关土地所有权(只允许柬籍公民和法人购买)的规定外,所有的投资者,不分国籍和种族,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基本实现国民待遇)

  2、柬政府不实行损害投资者财产的国有化政策

  3、已获批准的投资项目,柬政府不对其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管制

  4、不实行外汇管制,允许投资者从银行系统购买外汇转往国外,用以清算其与投资活动有关的财政债务

(二)投资鼓励和优惠

  鼓励外商投资农业、旅游业、环保、高科技、劳动密集型工业、出口型工业、基础设施和能源等重要领域。

  免征投资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建筑材料、零配件和原材料等的进口关税;企业投资后可享受3-8年的免税期,免税期后按税法交纳税率为9%的所得税;利润用于再投资,免征所得税;分配红利不征税;产品出口,免征出口税。

  目前,柬对私人投资企业所征收的主要税种和税率分别是:所得税9%、增殖税10%、营业税2%。

(三)柬现行中的税收政策

  柬埔寨目前主要有以下的税种和税率,分别是:所得税9%或20%、增殖税10%、营业税2%。

(四)土地的使用

  外国投资者可通过长期租赁的方式使用土地,最长租期为99年,期满可申请续租。投资者对项目土地上的不动产和个人财产依法享有所有权。

(五)商业组织形式

  在柬进行经济贸易活动比较宽松,可以个人、合伙、公司等不同的商业组织形式注册,且注册资本标准较低。在柬从事进出口贸易,不受国籍限制。

(六)新投资法的变化

  新的《投资法》草案已经柬政府通过,待国会通过、参议院和国王批准后将予颁布实施。该法对投资项目的申报手续、CDC的审批程序和项目的优惠待遇都做了部分调整。总体来说,程序更透明(如取消免税期打分制、实行分行业确定免税期、减少人为因素),但优惠将减少(在所得税、免税期、股息征税等问题上减少政府的让利)。

柬埔寨获鼓励的投资项目


行业

产品类别

农业生产

1000公顷以上的稻米产品

500公顷以上的经济作物

50公顷以上的蔬菜

畜牧业

1000头以上的家畜

饲养100头以上的乳牛的农场

饲养家禽和禽但在10,000只以上

水产业

占地2公顷以上的孵化鱼苗场

占地10公顷以上的养虾场和其他各种水产的养殖场

食品加工业及其有关产品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

饮料

食用油

甜点

肉制品

乳制品

水果和蔬菜罐头

面粉类产品

烘烤食品

饲料

纺织厂产品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

纺纱厂和棉纺厂

针织厂

地毯纺织厂

其他各种纺织品

成衣产品和其他各种纺织产品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根据1999年6月11日NO.53ANKR-BK法令修改为100万美元以上)

家具和房屋内固定的装饰品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根据1999年6月11日NO.53ANKR-BK法令修改为100万美元以上)

家庭用家具

办公室用家具

楼房用帘布合固定装饰品

纸类产品及有关产品投资额在100万美元以上

种植造纸用树木种植园和造纸厂

纸类

胶合纸板厂

纸板箱

化学产品及有关产品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根据1999年6月11日NO.53ANKR-BK法令修改为100万美元以上)

各种化学原料,其中包括农用化学原料

塑胶产品

药品

化妆品

油漆及有关产品

橡胶产品和其他塑料制品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

皮制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

各种金属类产品投资额在50万美
元以上(根据1999年6月11日   NO.53ANKR-BK修改为100万美元以上)

电器与电子类产品投资额在50万美元以上

运输工具

交通工具和替换零件

飞机和替换零件

水上建筑物和水上交通工具

铁路运输工具和设备

自行车和摩托车

修建桥梁与道路(根据1999年6月11日NO.53 ANKR-BK法令修改为:修建桥梁和道路等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与纯净水等)

 

在柬埔寨取得投资许可证和享受优惠政策的程序

一、起草向柬埔寨投资委员会(CIB)提交的下列文件

  1、柬埔寨投资局(CIB)的申请表和相关文件;

  2、投资企业的章程或BCC 、BOT合同;

  3、经济技术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向柬埔寨投资委员会申请备案,并交纳第一阶段申请费

  1、不超过1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该费为100美元;

  2、超过1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该费为200美元;

三、向柬埔寨发展理事会(CDC)和柬埔寨投资委员会(CIB)的官员陈述项目情况,并回答提问。一般与CIB投资评估局会谈

四、提供要求的补充文件以完成申请

  一旦CDC认为申请材料完整,其应在28个工作日内(有可能会超出该期限)作出同意或拒绝的通知。

五、获得CDC原则性批文,交纳第二阶段申请费

  1、 不超过1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该费为500美元

  2、超过100万美元的投资项目,该费为1000美元

六、向柬埔寨国家银行交纳占投资资金总额1.5%-2.0%的履约保证金

七、向柬埔寨商业部注册登记法律实体

八、获得CDC的正式投资许可证

九、在6个月之内进行投资

十、项目完工30%后退回履约保证金

  本期专题责编: 郭婷
  制作:朱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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