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料作物的进出口在中国-东盟贸易中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2005年7月中国和东盟六国已经开始按照《货物贸易协议》规定的降税模式,对油料作物开始降税。在自贸区框架下,中国和东盟国家油料作物的关税削减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双方油料作物的进出口贸易增长,这会给双方的贸易带来何种机遇,值得国内企业关注。
在《海关进出口税则》中,油料作物列入第二大类“植物产品”第十二章,该章涵盖范围包括: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然后在税则分类中,这一章的产品并非仅涵盖油料作物,但为叙述方便起见,本期电子周刊将文章中提及的产品简称为油料作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