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产品是我国目前越来越具备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主导产品之一,面对机电行业同样较为发达的东盟国家,双方机电行业的竞争比较激烈。按照货物贸易协议规定,双方可将前期降税存在一定困难的少量产品列为敏感产品,敏感产品将进行缓慢的降税,另外其中高度敏感的产品还可长期保留比较高的关税税率(如50%)。正是出于对中国机电产品竞争力的担心,除新加坡以外的其他东盟国家都将自贸区下的机电产品作为关注的重点产品之一。例如多数国家都将部分汽车及关键零部件作为高度敏感产品;而将部分家用电器等机电产品列为一般敏感产品,机电产品占东盟国家一般敏感产品的比例也普遍偏高,如柬埔寨的机电产品占其一般敏感产品的比例达51.1%,泰国、马来西亚、菲律宾和印尼也比较突出,所占比例分别为38.8%,29.0%,24.7%,20.9%。我国与越南尚未结束敏感产品的谈判,可以预见机电产品将会是双方谈判的内容之一。各国机电产品敏感产品情况参见表2。
表格 2:中国与东盟各国敏感产品及其中机电产品情况(6位税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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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文莱 |
柬埔寨 |
印尼 |
老挝 |
马来
西亚 |
缅甸 |
菲律宾 |
泰国 |
新加坡 |
一般敏感
产品数量 |
161 |
66 |
350 |
349 |
118 |
272 |
271 |
267 |
242 |
1 |
其中机电
产品数量 |
25 |
40 |
179 |
73 |
4 |
79 |
39 |
66 |
94 |
0 |
所占比例 |
15.5% |
60.6% |
51.1% |
20.9% |
3.4% |
29.0% |
14.4% |
24.7% |
38.8% |
0% |
高度敏感
产品数量 |
100 |
34 |
150 |
50 |
30 |
96 |
0 |
77 |
100 |
1 |
其中机电
产品数量 |
9 |
34 |
8 |
24 |
14 |
18 |
0 |
7 |
30 |
0 |
所占比例 |
9.0% |
100% |
5.3% |
48.0% |
46.7% |
18.8% |
0% |
9.1% |
30.0% |
0% |
在东盟各国的高度敏感产品清单中主要包括:部分汽车、摩托车及主要其关键零部件等;一般敏感机电产品清单中则主要包括了部分家用电器,如涉及彩电、空调、冷藏箱、洗衣机、吸尘器、VCD、DVD、照明器材、游戏机、录音机、收音机的部分产品,还有部分国家将包括发动机、钢琴、工程机械、铜制绕组电线、农具中的部分产品列为一般敏感产品。
中国提出的高度敏感产品清单则包括了部分数字电视机、柴油客车、轿车和轻型卡车等产品;一般敏感产品清单包括部分汽车零部件、公路牵引车、非柴油大客车、重型卡车、汽车底盘、油船、集装箱船、散货船、滚装船、浮船坞等产品。
来源:国际商报/中国-东盟商务周刊
责编:黎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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