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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挝商标法

http://www.caexpo.com    2006-06-02
 

  1. 老挝商标法简介

  老挝的商标法制定干1994年,从1995年1月起实施。

  老挝还没有加入WTO,于1995年加入WIPO,1998年加入巴黎公约,尚未加入马德里协定及其议定书

  2. 老挝商标制度

  2.1商标的构成要素

  单词、字母、数字、图形或照片、徽章、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等。

  以下商标不能获注册:没有显着性,即不能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来源;商标有违国家的文化精神或公共秩序;误导公众,特别是关于产地标记、商品或服务的特征等;商标相同于、或系模仿于、或组成于老挝的军旗、军徽、国家的文化或历史遗迹、国家名称或其简称、政府间组织的名称,检验检疫标记,以及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

  2.2种类

  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立体商标。

  2.3主体

  商标的拥有者,不管是个人、还是合伙或公司都可以申请注册商标。

  2.4注册商标的期限

  商标权的期限10年,期满可以续展,每次10年。

  2.5 注册优先制

  越南是“注册优先制”国家,依据商标在该国的注册纪录确定权利人老挝采取先申请制,即当两个或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件商标申请注册时,商标应当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

  3.申请程序

  3.1 申请文件

  如果通过代理律师代理申请注册的,提交代理律师的授权委托书;要求优先权的,提交商标在其原注册国的注册证书及其英文译本;公司工商执照的复印件;12份商标图样,尺寸不小于5cm或不大干l0cm。

  3.2 注册程序

  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完相应的文件后,老挝科技和环境部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没有什么问题的话,申请将在5-6个月内被核准注册,科技和环境部将颁发商标注册证书,并进行公告。

  3.2.1搜查

  申请注册的商标,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有鉴于此,搜查及收集资料是第一个必然的步骤,也是重要的第一步,这将有助于避免与他人的专利有相似之嫌。

  3.2.2申请

  申请昌必须提呈指定的委任书,商标模式,服务及商品例表,优先权文件。必须按《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第八版)的分类,按类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外国人申请老挝的商标,应当使用老挝语、英语或法语,所有申请文本要求用打印稿,并由老挝的代理组织代理

  申请人应对其申请注册的商标进行描述,该种描述应当反映商标每一个要素的意义。

  3.3 保障有效期和续展:

  注册商标有效期,自申请日起10年,有效期满前可申请续展。

  4.商标注册统计

年度

2002

2003

2004

2005

本国人(Local)

25

54

36

68

外国人(Foreign)

656

970

1395

1718

总和(Total)

681

1024

1431

1786

  5. 老挝商标注册费用

 

官方费用

专业费用

查询费

USD80

USD84

入表申请费(含政府登记公告、发证书)

USD272

USD84

企业之间商标转让

USD120

USD127

企业名称或地址变更

USD120

USD127

  注:以上涉及金额、时间、相关说明等一切仅供参考。

 

  资料提供:宾达斯知识产权事务所(pin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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